2025年2月22日晚,吉林长春一处车库里,一辆开启智能驾驶的理想汽车撞上了停放的保时捷。车主张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帖后,这件事被不少人拿来讨论一个更现实的问题:用了智能驾驶,出了事到底算谁的?
这个问题看起来像车主和车企之间的纠纷,实际牵出的是L2、L3之间最难讲清的一条线:事故发生时,车辆的控制权在哪里。
很多车主会把“高速领航”“城市NOA”“智能驾驶”混在一起理解,以为功能越强,责任就越靠近车企。但在法律判断里,名字没有那么重要,关键要看系统等级、运行条件和接管过程。
按照国际汽车工程师协会SAE J3016标准,驾驶自动化被分为L0到L5。L2是“部分自动驾驶”,系统可以承担横向或纵向控制任务,但驾驶员仍要全程监控驾驶环境,并随时准备接管。也就是说,车在帮你开,不等于车替你负责。
L3的变化在这里出现。它被称为“有条件自动驾驶”:在设计运行条件内,系统执行全部驾驶任务;只有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,驾驶员才需要介入。王晓芳、肖赛在《L3级自动驾驶事故侵权责任的动态分配》中把这个问题概括为从“人车二元”走向“控制权切换”。这比单纯问“司机有没有坐在车里”更接近真实场景。
举个最直接的判断框架:如果车辆处在L2状态,驾驶员通常仍是第一责任人;如果车辆处在被认可的L3自动驾驶状态,且事故发生时系统没有要求接管,责任就可能转向车辆生产者、系统提供者等一侧;如果系统已经提示接管,驾驶员没有及时回应,责任又会回到驾驶员身上。
所以,L3事故不是一句“车企负责”或“司机负责”能说完的。它要看几个具体问题:系统当时有没有激活?是否在设计运行条件,也就是ODD内?有没有发出接管请求TOR?驾驶员有没有回应?这些细节,往往比宣传页上的功能名更重要。
国内规则也在追赶这个现实。光明网《光明日报》2024年8月29日刊发的文章《人工智能自动驾驶,法律责任怎么算》提到,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落地后,相关法律责任问题随之凸显。另据2024年8月27日国新办发布会介绍,我国已累计发放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号牌1.6万张,开放公共道路测试3.2万公里。
测试规模扩大后,责任认定会越来越依赖数据,而不是事后各说各话。车辆日志、接管提示、系统状态、传感器记录,都会成为判断事故责任的基础。没有这些数据,交警、保险公司、鉴定机构和法院都很难还原“事故前几秒到底发生了什么”。
这里也会碰到一个更棘手的问题:数据在车企手里,车主能不能看?第三方能不能调?能不能证明没有被改动?工信部《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已经对汽车数据处理提出要求,但在具体事故里,数据调取、保存和举证仍会影响最终责任分配。
保险也是同一套逻辑。传统车险主要围绕“驾驶员驾驶车辆”设计,到了L3,事故可能由系统决策、车辆状态、接管失败共同造成。理赔时不能只问“谁坐在驾驶位”,还要看事故发生时系统是否处于自动驾驶状态,以及驾驶员是否违反接管义务。
英国的做法提供了一个参照。相关专家文章提到,英国基于车辆认证状态进行责任转移:车辆在政府批准的“自动驾驶状态”下发生事故,驾驶员不承担驾驶责任,责任方可能是制造商或软件开发商。2024年新法也围绕L3及更高级别自动驾驶建立了相应规则。这个思路的核心是先确认车辆当时是不是合法、有效地处于自动驾驶状态,再谈谁赔。
回到长春那起理想汽车撞损保时捷的事件,如果要进入严格的责任判断,不能只看车主说“开了智能驾驶”。还要进一步确认:车辆当时开启的到底是什么级别的功能?是否符合该功能允许使用的场景?系统有没有提示接管?驾驶员当时是否能够及时处理?
这些问题没有查清前,很难直接把责任推给某一方。
对普通车主来说,最实用的提醒反而很简单:只要你的车没有获得L3正式量产和上路许可,只要当前功能仍属于L2或L2+,你就不能把它当成“自动驾驶司机”。哪怕它能跟车、变道、上下匝道,法律上你仍然要盯着路面,仍然要随时接管。
L3真正上路后,责任会比今天更细,也更依赖证据。方向盘后的人不一定永远担责,但也不会因为按下一个智能驾驶按钮就自动免责。事故那一刻,系统、道路、接管提示和驾驶员反应,才是定责的起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