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2月15日,工信部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。按照公开信息,两款车型分别适配城市拥堵、高速路段,将在北京、重庆指定区域开展上路试点。
随后,重庆发出国内首块L3级自动驾驶专用正式号牌“渝AD0001Z”,授予长安汽车;北汽极狐阿尔法S(L3版)也完成了北京号牌京AA0001Z、京AA0开头号牌相关流程。L3从测试走向试点应用,车险最先碰到的不是产品宣传里的“智能”,而是事故发生后怎么分责任。
L3不是L2换个名字
L2阶段,系统再强也只是辅助驾驶。驾驶员需要全程监控路况,保险理赔的基本逻辑仍然围绕驾驶人的行为展开。
L3的麻烦在这里开始。根据SAE J3016标准,L3被定义为“有条件自动驾驶”:在设计运行条件内,系统执行全部驾驶任务;只有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,驾驶员才需要介入。
这意味着,事故不能再简单归到“司机没看路”。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、教授朱俊生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表示,L3并非L2的简单升级,而是将重塑车险的底层逻辑。原因很直接:只要车辆满足运行设计域,且系统处于接管状态,责任就不再当然归属于驾驶人。
北京在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《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》,L3级及以上智驾级别的应用场景新增了“个人乘用车出行”。这给私家车使用L3打开了入口,也把事故定责问题推到台前。
定责要先还原几个事实
真正进入理赔环节,争议通常不会停留在“车是不是L3”。更关键的是事故发生那一刻,车辆到底处在什么状态。
新京报贝壳财经报道中提到,L3场景下,个案处理往往需要更清晰地还原关键事实:事故发生时功能是否开启,是否处于设计运行条件,系统是否提示接管,驾驶员是否按要求接管。
这几项看起来像技术问题,落到责任认定上却很硬。
如果车辆在设计运行条件内,系统正常接管驾驶任务,事故又与系统判断、控制有关,责任就可能指向车企或系统供应商。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晓芳、肖赛在分析L3级自动驾驶事故侵权责任时,将这种变化概括为从“人车二元”走向“控制权切换”的动态分配。
但如果系统已经发出接管请求,驾驶员没有按要求接管,责任又可能回到驾驶员身上。
难点就在“切换”两个字。系统提示是否足够明确?当时车辆是否仍在设计运行条件内?驾驶员有没有合理响应?这些问题不能只靠事故双方口述,也不能只看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。
理赔会越来越依赖车辆数据
L3事故要查的,不只是碰撞画面,还包括功能开启状态、运行设计域判断、接管请求、驾驶员响应等记录。没有这些数据,保险公司很难判断这是驾驶人责任、系统责任,还是多方责任。
这会带来一个现实问题:数据主要掌握在车企及相关技术供应链手中。保险公司、车主、维修方在事故初期未必能直接拿到完整、可解释的数据。
如果理赔高度依赖车企提供的数据说明,信任问题就会出现。车企既是车辆和系统的一方,又掌握关键运行记录;保险公司要定责,却可能需要等待车企解释数据。对车主来说,最不利的情况是:事故已经发生,但自己既不能证明系统状态,也不能独立证明接管过程。
这不是说车企一定会隐瞒数据,而是L3理赔比传统车险多了一层技术事实核验。没有统一、清晰、可被多方认可的取证流程,个案争议会变得更长。
车险条款也要重新读
首批L3车型获批后,业内普遍认为,新出行、新保险等衍生业态会随之发展。问题是,保险产品的变化未必能立刻跟上事故形态的变化。
传统车险主要处理人驾风险。到了L3,风险来源被拆开:驾驶员有没有履行接管义务,车辆是否处在设计运行条件内,系统是否存在缺陷,车企对功能边界有没有充分提示,都可能影响最后的赔付路径。
对车主来说,买了车险不等于所有L3场景都被兜住。最需要看的不是宣传页上的“自动驾驶责任”,而是条款里怎么写适用场景、免责条件、数据配合义务和事故通知要求。
尤其是指定区域、指定路段、设计运行条件这些限制,不能只当技术说明看。车辆是否在北京、重庆试点规定的区域内使用,是否符合车型获批时限定的场景,都会影响事故后的责任判断。
车主现在最该做什么
L3已经进入上路试点,但它还不是可以完全放手的无人驾驶。
智行者董事长兼CEO张德兆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说,L4级别自动驾驶一定能实现,但技术落地不是百米冲刺,而是一场需要长期积累的马拉松。放在L3上,这句话同样适用:技术可以先上路,责任规则和理赔流程还需要在真实案例中磨合。
现阶段,车主至少要把三件事弄清楚。
第一,自己的车在什么区域、什么路况下可以开启L3功能。不要把“支持L3”理解成所有道路都能用。
第二,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,自己要承担什么义务。L3允许驾驶员在特定条件下不持续监控,但不等于可以忽视接管提示。
第三,保险条款是否覆盖L3使用场景。重点看适用范围、免责条款、事故后数据调取和配合要求。
L3真正改变的,不只是驾驶体验。它把过去藏在“司机负责”背后的问题拆开了:系统什么时候负责,人什么时候接手,数据由谁证明。车险要适应这个变化,先得把这些问题说清楚。